16.12.10

日期:31/10/2010 题目:与主同活系列(二)蜕变

经文:西3:5-13
大纲:与基督同活的生命,是一个“死而复活”的生命。在属灵的意义上表明“有罪的生命”已在十字架上与基督“一同死去”,并与耶稣基督“一同活过来”。因此,基督徒的生活是因着这“同活的生命”而蜕变,开始崭新的人生!

一) 脱去旧人(西3:5-9)
基督徒仍带着一个“肉体”,必须过常人的生活。然而,既然与主同活就必须决心“治死”地上的肢体(旧人的行为)。保罗提到下列的罪行,可分为三组:
a)关乎私欲方面的-淫乱、污秽、邪情、恶欲、贪婪。
b)关乎心性方面的-恼恨、忿怒、恶毒。
c)关乎言语方面的-毁谤、污言、说谎。这些都是“旧人的行为”,都必须弃绝。
反省与回应:你若已信主多年,在私欲、心性及言语的不良行为上,有否显著的弃绝,撤底“脱去旧人”?

二)穿上新人(西3:10-13)
我们既然要“与主同活”,就必须“洗心革面”,追求新的人生意义。保罗说:“穿上新人,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,正如造他主的形象。”(v10)无论什么种族,只要在基督里蒙拣选,就是“圣洁蒙爱的人”,就必须过“分别为圣” 的生活。保罗提出下列几样新人的美德:
 怜悯、恩慈(容易感动人)  谦虚(容易与人交往)
 温柔、忍耐(容易与人沟通)  包容、饶恕(容易接纳异己)
反省与回应:一个蜕变的生命,必然有新的美德与行为,你若在听道中感觉自己是一个“虚伪”的基督徒,这表明你仍活在“不义”的生活中,你必须向主认罪悔改,求主更新,重新得力。

结论:亲爱的弟兄姐妹,“脱旧穿新”不是单指“宗教习惯”(例:洗礼、崇拜、祷告),而是不再“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”,以至不法,乃是“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”,以至成圣(罗6:17-19)你若是这样行,就可以真正成为“新人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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